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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6月30日,太原市教育局针对“摇号没摇到心仪的初中,或者中考没考入理想的高中,能不能借读?”的问题给出了回复,这种情况是不能借读的。
太原市严格规范学籍管理,市、县(市、区)教育局会充分利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规范中小学校招生,在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系统中设置招生计划,确保招生计划刚性执行。对超计划、无计划、违规跨区域招收的学生和违规转学学生,一律不办理学籍注册和转接。严禁出现人籍分离、空挂学籍、学籍造假等现象。同时,会充分发挥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作用,通过过程性记录有效遏制借读现象。普通高中新生开学后10个工作日内不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又不办理延期手续,或延期期限内仍不报到者,取消其入学资格并注销普通高中学籍。学校校长对学生“人籍一致”情况负有第一责任。
民办中小学校招生纳入审批地统一管理,与公办学校同步招生。民办义务教育学校主要面向审批设立部门管辖区域招生,不得招收太原市行政区域以外户籍学生(不含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和已在太原市小学就读且有太原市小学学籍的外地户籍应届小学毕业生)和未经网上报名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严禁招收借读生,严禁无计划、超计划招生,不得通过考试或变相考试选拔生源,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破坏招生秩序,不得对生源地招生秩序造成冲击。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报名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的,全部实行注册入学,剩余招生计划不再补招。民办学校超计划招生的学生不予注册学籍。
普通高中招生一律实行招生计划公开、考生网上自主填报志愿、网上统一录取。公办、民办普通高中按批准的招生计划、范围、标准和方式同步招生,严禁跨审批区域掐尖、超计划和无计划招生。考生未参加中考和未在网上填报志愿的,一律不能被普通高中学校录取;未经统一网上录取,一律不能进行高中新生学籍转接。普通高中严禁跨设区的市招生。对于违规招收的学生,一律不予建立普通高中学籍,不予发放普通高中毕业证书。
普通高中起始年级第一学期和毕业年级不予转学。
我省将于今年秋季学期开始实施高考综合改革,高考将采取“两依据一参考”的录取方式,学生若存在借读行为,其综合素质评价结果的真实性将会受到质疑,直接影响学生高考报名和录取等,由此造成的一系列严重后果,将由学生本人和相关学校承担。各普通高中学校要加强学生管理,不得擅自同意借读、空挂学籍等行为,不得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普通高中学校不得招收已被中职学校录取的学生,更不得与中职学校联合招收普高学生后为其注册中职学籍,套取国家资金,一经查实,将由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来源:太原升学网